大部分有按勞基法走的公司,員工基本福利中都有准許喪 假的規範。
過去就有一位網友在臉書社團PO文替朋友抱不平,表示朋友的爸爸最近離開了,所以朋友按照規定請了8天的喪 假,在假期間帶著一家人出去散心,沒想到公司同事卻衝康他,上班後才發現被扣3天薪水加全勤,讓他超傻眼!
原PO不滿表示「朋友在為爸爸辦理後 事期間,陸陸續續請了8天的假,頭2天處理爸爸後 事,第二次的2天申請補助之類的,最後4天,他前3天帶一家人去爬山跟去海灘走走,大家散心吃東西,最後一天則送爸爸最後一程。」,爸爸的離開對每個人心情都影響很大,公司也應該要表達一些關心,但朋友回去上班後,薪水跟全勤反而被扣掉。
原來是公司有其他員工請特休,出去玩時剛好碰見原PO的朋友,直接拍照下來傳給主管,主管認為「直接請假跑出去玩,所以要扣3天薪水與全勤。」
但原PO認為「請假處理爸爸後事,本來就是合理的,在請假天數內出去散心,難道錯了嗎?」
希望網友給點意見,到底是誰對誰錯?
這篇貼文立刻引起熱烈討論,許多網友都替原PO朋友抱不平「去哪裡還要寫報表嗎」、「管人家喪 假怎麼用,違反規定了嗎」、「那個組長可能沒經歷過相同事情,不知道悶久了會出事」、「管很寬,這些人住海邊膩啦」、「有沒有同理心啊,組長至少做決定前可以問一下啊。」、「勞基法規定的假,公司扣3天薪水也扣全勤直接違法」、「真的被扣的話,支持去勞工局投訴」、「公司管太多,管人家怎麼用,那是勞基法規定的假,公司要扣,可以直接向勞工局申訴了」、「就是有這種愛告狀的人」。
公司也太扯了吧….這是員工權益耶,同事是有什麼問題,真的很閒…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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